建政办发〔2020〕82号 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“零证明”事项清单的通知
各乡镇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有关单位,八家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: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,市委、市政府,县委、县政府关于“放管服”改革各项决策部署,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、创业的便利度和获得感,我县持续加大“减证便民”“无证利民”力度,全面创建“零证明”城市。参照《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“零证明”事项清单的通知》(葫政办发〔2020〕102号),经县政府同意,现将《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“零证明”事项清单》(以下简称“清单”)予以公布,共涉及县本级证明事项48项,其中,直接取消20项、申报承诺3项、数据查询3项、部门核验22项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全县各级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等在开展工作中,均不得向建昌县域内企业或群众索要《清单》涉及的证明。 县本级“零证明”事项清单将按程序分批公布、施行。 各乡镇、各有关单位要做好《清单》公布后的工作衔接和对办事企业、群众的宣传、解读工作,推动工作落实;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持续做好事项清理、流程优化、制度完善、人员培训、监督考核和推广应用等工作,把“减证便民、无证利民、优化服务”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。
附件: 1.建昌县第一批“零证明”事项清单(直接取消)
2.建昌县第一批“零证明”事项清单(申报承诺)
3.建昌县第一批“零证明”事项清单(数据查询)
4.建昌县第一批“零证明”事项清单(部门核验)
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0年12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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